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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7日電)國道將在年底從���次收費走向計程收費,對民眾來說,在計次收費時可能誤闖ETC車道而受罰的問題,計程收費後不會再發生。

交通部為推動計程收費,民國95年就開始國道收費站啟用電子收費ETC專用車道,只有車輛裝有ETC感應設備的車輛,才能行駛,非ETC車輛通過會受罰。

根據交通部訂定的法規,現行誤闖ETC車道的車輛,採一站一罰,罰金是新台幣600元到1200元。

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,平均誤闖案例,有些是惡意逃費,有些是到了收費站前來不及變換車道誤闖。

高公局說,年底計收費上路後,國道已進入全面電子計程收費,現行收費站全部取消,連非ETC車輛也可上路,事後再補繳通行費,不會再有誤闖問題。

高公局預定計程收費半年內,所有收費站陸續拆除,國道成為多車道自由流型態,所有車輛都透過國道全線319個門架感應計費,非ETC車輛也會經由攝影,事後比對車牌方式,計算出通行費,用路人不必因通行費有變換車道問題。

國道實施計程收費後,現在針對誤闖車道的罰則將不存在,而現行計次階段有關ETC車輛通行費欠繳或逾期的處罰方式也有改變。

ETC營運業者遠通電收現在針對ETC車輛欠繳通行費的做法,採每16站的欠費歸戶一張帳單,每張帳單加收50元作業處理費;計程收費後,每天歸戶為一筆,最多16天列為一張帳單,每張帳單仍加收50元作業處理費。

在逾期罰款部分,現在計次階段採一站一罰,罰金300元;計程收費後,採每日總結歸戶,一日一罰,罰金不變。1021027


本文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計程收費-不再擔心誤闖車道-031108655.html行銷貼文服務點擊流量服務公司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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